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事项名称 |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办理依据 |
1.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3. 《《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0〕5号)》 |
办理条件 |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按照国家要求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期间,不再对企业给予以上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免征期计入社会保险补贴期。 |
办理材料 |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表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 3.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
办理流程 |
系统操作程序: 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查询单位→岗位社保补贴申报→初审→复审→审核→资金审核→资金拨付。 业务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申请单位到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区A08号窗口提交材料;2.业务受理:业务人员接收并审核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审核通过的推送财务发放。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峄城区市民中心二楼A区A08号窗口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峄城http://zzyczwfw.sd.gov.cn/yc/public/index |
办理股室 |
股室名称:峄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 负责人:周广丽 咨询电话:0632-7507795、7507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