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2023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分级监管,协作联查,重点监督的联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整体推进,平衡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
2、是否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是否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4、是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
5、贮存设施或者设备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6、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7、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是否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8、是否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
9、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否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10、是否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11、是否按照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三、工作步骤
实施时间: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具体安排如下:
1、2023年3月份,组织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2、2023年6月-11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监督。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医疗卫生工作中重点,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本着对社会、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意义,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好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传染病防治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区执法大队将按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检查中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依法立案,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