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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来源: 峄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2020-09-24


一、家庭收入的计算的时间、标准、原则是什么?

答:农户家庭的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全省年度贫困识别返贫标准3888元,年度稳定脱贫的标准4500元。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坚持应采尽采原则,2019年底,全省建档立卡享受政策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为7490元,比全国人均9808元低2318元,分析原因,我省虽然有老病残占比高、社会保障水平低、务工收入占比低等因素,基层在入户采集时还是没有做到应采尽采,比如,有务工收入的家庭,简单已1万2万元整数来体现,实际远不止这个数 ,当然也有农户自己不愿意多报等原因。再如,在赡养费计算方面,已经实行孝善基金的地方,算的比较清楚,没有执行的县区,赡养费几乎没有体现出来,有也是很少。也有的地方怕群众不签字,该算进来的收入没有采进来。总的看从行业部门获取的各类转移性保障性补贴,反而比较精准。本着应采尽采的原则,尽量把应算的收入一样不漏的全部计算进收入范围。特别是收入在5000元边缘的享受政策户,予以重点关注。

二、对脱贫不稳定户和即时帮扶人口(简称“两类人群”)如何进行认定?

答:对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和边缘户进行全面摸排,符合“两类人群”标准的,按照程序进行认定。重点关注今年因灾因病因意外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部分困难群众不能外出务工、生产经营项目损失、家庭成员生大病或发生意外,造成家庭收入骤减,支出聚增、财产损失较大、住房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对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群众要予以重点关注。从目前全省这项工作开展来看,总体还是不错的,每月都有增加,但从全国来看,山东数量是比较少的,但符合条件的应该一户不落。利用这次动态调整工作的契机,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逐一进行排查,应纳尽纳。同时也要实事求是,不能无原则的将家庭有上学学生、生大病的、出车祸的、生产经营失败的等人员统统纳入,重点看这些家庭出现这些现象是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综合考虑家庭住房、家庭财产包括金融资产、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等因素。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采集录入新识别的贫困户、即时帮扶人口所有基础信息和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有关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人口、建档立卡扶贫工作重点村(包括所属自然村)发生变化的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人口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相关信息。这部分内容和往年基本一样,需要从系统中打印有关对象信息对照表,入户采集更新变化信息。全省197.9万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仍是今年动态管理的重点,从系统中打印信息采集对照表是常规操作。今年国务院扶贫办参照贫困人口的指标体系,对即时帮扶人口指标进行了完善,增加了“失学或辍学原因”、“是否会讲普通话”等23个指标。各地对动态管理工作启动前已纳入的即时帮扶人口补充采集录入新增指标信息,2019年纳入的同步采集录入2019年数据库的新增指标信息。

四、如何继续做好“两类人群”的跟踪监测?

答:采集录入“两类人群”帮扶措施信息,评估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在信息系统中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主要对已录入系统的致贫返贫风险户,采集新增加的基础信息,补采享受的帮扶措施,具体需要采集哪些帮扶措施,以系统打印的对照表涉及指标为准,我理解,多数帮扶措施还是靠项目关联贫困户、行业信息比对等方式获取。关于标注风险消除问题,经过对风险户实施针对性帮扶,风险已经解除的要在系统内进行“是否消除风险”标注,但按照我省文件政策规定,即使风险解除了,相应扶持政策还要持续跟进。

五、如何推进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答:针对各级巡视、审计、年中督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进行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政策解读: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9-24    来源:


一、家庭收入的计算的时间、标准、原则是什么?

答:农户家庭的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全省年度贫困识别返贫标准3888元,年度稳定脱贫的标准4500元。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坚持应采尽采原则,2019年底,全省建档立卡享受政策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为7490元,比全国人均9808元低2318元,分析原因,我省虽然有老病残占比高、社会保障水平低、务工收入占比低等因素,基层在入户采集时还是没有做到应采尽采,比如,有务工收入的家庭,简单已1万2万元整数来体现,实际远不止这个数 ,当然也有农户自己不愿意多报等原因。再如,在赡养费计算方面,已经实行孝善基金的地方,算的比较清楚,没有执行的县区,赡养费几乎没有体现出来,有也是很少。也有的地方怕群众不签字,该算进来的收入没有采进来。总的看从行业部门获取的各类转移性保障性补贴,反而比较精准。本着应采尽采的原则,尽量把应算的收入一样不漏的全部计算进收入范围。特别是收入在5000元边缘的享受政策户,予以重点关注。

二、对脱贫不稳定户和即时帮扶人口(简称“两类人群”)如何进行认定?

答:对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和边缘户进行全面摸排,符合“两类人群”标准的,按照程序进行认定。重点关注今年因灾因病因意外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部分困难群众不能外出务工、生产经营项目损失、家庭成员生大病或发生意外,造成家庭收入骤减,支出聚增、财产损失较大、住房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对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群众要予以重点关注。从目前全省这项工作开展来看,总体还是不错的,每月都有增加,但从全国来看,山东数量是比较少的,但符合条件的应该一户不落。利用这次动态调整工作的契机,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逐一进行排查,应纳尽纳。同时也要实事求是,不能无原则的将家庭有上学学生、生大病的、出车祸的、生产经营失败的等人员统统纳入,重点看这些家庭出现这些现象是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综合考虑家庭住房、家庭财产包括金融资产、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等因素。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采集录入新识别的贫困户、即时帮扶人口所有基础信息和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有关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人口、建档立卡扶贫工作重点村(包括所属自然村)发生变化的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人口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相关信息。这部分内容和往年基本一样,需要从系统中打印有关对象信息对照表,入户采集更新变化信息。全省197.9万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仍是今年动态管理的重点,从系统中打印信息采集对照表是常规操作。今年国务院扶贫办参照贫困人口的指标体系,对即时帮扶人口指标进行了完善,增加了“失学或辍学原因”、“是否会讲普通话”等23个指标。各地对动态管理工作启动前已纳入的即时帮扶人口补充采集录入新增指标信息,2019年纳入的同步采集录入2019年数据库的新增指标信息。

四、如何继续做好“两类人群”的跟踪监测?

答:采集录入“两类人群”帮扶措施信息,评估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在信息系统中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主要对已录入系统的致贫返贫风险户,采集新增加的基础信息,补采享受的帮扶措施,具体需要采集哪些帮扶措施,以系统打印的对照表涉及指标为准,我理解,多数帮扶措施还是靠项目关联贫困户、行业信息比对等方式获取。关于标注风险消除问题,经过对风险户实施针对性帮扶,风险已经解除的要在系统内进行“是否消除风险”标注,但按照我省文件政策规定,即使风险解除了,相应扶持政策还要持续跟进。

五、如何推进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答:针对各级巡视、审计、年中督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进行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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