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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峄城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 峄城区城乡水务局 时间: 2022-03-17

一、执法事项名称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城乡水务政处罚案件,包括依法实施警告、罚款、扣押、责令改正等。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受理机构

峄城区城乡水务局

四、审批机构

峄城区城乡水务局

五、受理条件

见执法流程图

    六、办理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七、办理时限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明确办理时限)

八、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7796566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承水中路

2022年峄城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2-03-17    来源: 峄城区城乡水务局

一、执法事项名称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城乡水务政处罚案件,包括依法实施警告、罚款、扣押、责令改正等。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受理机构

峄城区城乡水务局

四、审批机构

峄城区城乡水务局

五、受理条件

见执法流程图

    六、办理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七、办理时限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明确办理时限)

八、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7796566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承水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