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峄城区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城乡水务政处罚案件,包括依法实施警告、罚款、扣押、责令改正等。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受理机构
峄城区城乡水务局
四、审批机构
峄城区城乡水务局
五、受理条件
见执法流程图
六、办理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七、办理时限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明确办理时限)
八、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7796566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承水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