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峄城区城乡水务局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水利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主动转变监管方式、有效提升执法效能,自觉克服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实现“阳光”文明执法,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峄城区城乡水务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任务
1、检查取用水户是否按规定取用水并进行计量、是否按规定报送取用水量并缴纳水资源税;
2、取用水户是否取得有效取水许可证、是否按照批复情况进行取水、取用水户用水量是否存在超许可情形;
3、企业(单位)水土保持情况。
4、群众反映涉水问题受理调查处置情况。
二、抽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根据省、市、区文件规定,制定合理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范围为所有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单位(个人),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按时完成我局抽查计划,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通过 “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开拓新方法新思路。
五、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检查人员的确定: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