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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峄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 峄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5-01-03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财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事项。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4、其他财政监督检查法律法规。

三、受理、审批机构

峄城区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四、办理基本流程

接收投诉材料→调查取证→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投诉处理决定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六、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7711519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6号

七.受理条件

查实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其他财政监督检查法律法规。

八.办理时限

自收到投诉书30个工作日



               2025年峄城区财政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财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事项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4、其他财政监督检查法律法规。

三、受理、审批机构

枣庄市峄城区财政局会计股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问题→检查确认→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复核整改情况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六、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7711519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6号

七.受理条件

查实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财政监督检查法律法规。

八.办理时限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中对不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不超过2个月。


2025年峄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5-01-03    来源: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财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事项。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4、其他财政监督检查法律法规。

三、受理、审批机构

峄城区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四、办理基本流程

接收投诉材料→调查取证→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投诉处理决定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六、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7711519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6号

七.受理条件

查实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其他财政监督检查法律法规。

八.办理时限

自收到投诉书30个工作日



               2025年峄城区财政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财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事项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4、其他财政监督检查法律法规。

三、受理、审批机构

枣庄市峄城区财政局会计股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问题→检查确认→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复核整改情况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六、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7711519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宏学路6号

七.受理条件

查实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财政监督检查法律法规。

八.办理时限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中对不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不超过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