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发改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一、执法岗位(股室)名称
峄城区发改局投资股
二、岗位职责
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备案相关手续的行政处罚。
三、执法权限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2月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九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2018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4号)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发现本行政区域内的已开工项目应备案但未依法备案的,应当报告对该项目有备案权限的机关,由备案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