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执法主体 |
执法对象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1 |
2023年2月9日 |
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福兴集团有限公司福兴煤矿 |
-480回风巷风速传感器显示1.4m/s,测风速为5.71m/s,两者误差大,风速传感器未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8.3.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