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福兴集团有限公司福兴煤矿行政处罚信息(5月26日)
来源: 峄城区发改局
时间:
2023-06-02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执法主体 |
执法对象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1 |
2023年5月26日 |
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福兴集团有限公司福兴煤矿 |
1.北翼2910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锚网索带支护段及两个交岔点,未安装顶板离层仪,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和《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35056-2018)6.5.2; 2.-480平巷5吨电瓶车司机操作间未设置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一条规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