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北徐楼煤矿行政处罚信息(6月27日)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执法主体 |
执法对象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1 |
2023年6月27日 |
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北徐楼煤矿 |
1.31617工作面回风隅角悬挂的一氧化碳和甲烷传感器距离切顶排挡风帘距离小于200mm,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2019)中6.1.1和7.1.1; 2.31617运输顺槽(回风巷)未安设自动控制净化水幕,不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4.9.2和《北徐楼煤矿2023年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中“普采工作面综合防尘”的相关规定; 3.316-1#变电所20-1高压防爆配电装置“确认”按钮调试时动作不灵敏,不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电气设备20.3要求; 4. 主井绞车运行期间,闸间隙保护装置有一副闸间隙保护界面显示“0”,显示不准确,不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固定设备2.5.5要求; 5. 5.西翼大巷煤柱上工作面10#、21#、27#液压支架窜液,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合并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