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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3月5日至7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来源: 峄城区发改局 时间: 2024-03-11

序号

行政执法类型

执法时间

行政执法对象

查出问题

处理结果

备注

3

行政检查

2024年3月5日至7

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北徐楼煤矿

1.西翼大巷煤柱工作面上轨道顺槽超前支护有一颗柱径为100mm单体液压支柱(编号1500)压力为5MPa(规程规定12MPa),工作面综采支架(编号67#)一根液压管漏液,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和《西翼大巷煤柱工作面采煤作业规程》中“单体液压支柱压力不小于12MPa”和“液压支架及供液管路不得有窜液、漏液情况,各部件完好齐全”的要求。

2.北翼轨道大巷北3联络巷与北2联络巷间距离405m,中间缺少一组避灾路线标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3.31618上轨联络巷底车场躲避硐内堆积物料,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300北翼轨道大巷运行的编号3电机车前轮撒沙装置失效,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5.316-2#变电所编号27-10变压器与编号27-32变压器间距0.6m,未留出0.8m以上的通道,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6.北翼皮带机道第3部带式输送机未安设胶带自动纠偏装置,不符合《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5.3.2的规定。

7. 现场试验时,31613运顺一部皮带机头超温自动洒水保护装置未自动洒水,不符合《煤矿电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5.3.7的规定。

8.316轨道泵站油脂品存放处润滑油存在塑料箱体内,未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9.北翼轨道大巷隔爆水棚(1#联络巷)3#、4#、21#、22#、53#、54#水袋水量不足实际容量的2/3,不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6.5.2.7的规定。

10.31614下轨道顺槽(反掘段)掘进工作面使用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使用接顶木料长度1.3m(规程要求:1.6m),不符合《31614下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接顶木料长 1600mm、宽 200mm、厚50mm”的规定。

11.31614下轨道顺槽(反掘段)掘进工作面风水管路(φ108钢管)距离工作面50m(规程要求40m),31614下轨道顺槽施工通道压风管路两个三通阀门间距86m(规程要求:50m),不符合《31614下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第三章第五节“风水管距施工作业地点40m外使用φ108mm钢管,随工作面前进及时延长,且供水管、压风管每隔50m安设一组分支阀门”的要求。

12.抽查标校3台JJC4(A)型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利用1.04%浓度的甲烷标准气体标校,其中1台显示0%(出厂编号21100005),仪器显示超过说明书中规定的误差,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13. 316轨道巷与316配风巷交岔点处顶板离层仪刻度游标与顶板接触,无法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14.矿井充水性图中标注中央水仓泵房排水设施与现场不符,未标注强排泵,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附录二的要求。

15. 31618上轨构造剔除巷道刮板输送机、31618上轨带式输送机后驱动液力偶合器易熔塞有杂物,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16.现场试验时,31613运顺一部皮带机头堆煤传感器(电极式)触头水平位置偏离机头滚筒0.4m,不符合《煤矿电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5.3.8的规定。

17.空气压缩机房压风机温度传感器安设在机房外连接风包的管路上,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7.4的规定。

18.矿井开采16煤层为自燃煤层,现场检查时31612运输顺槽密闭墙体顶部漏风,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19.西翼大巷煤柱工作面进入采空区内的束管未采取防砸坏措施,不符合《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5.3.4(2)的规定。

20. 矿井所采16煤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现场检查发现316皮带巷沿途管线和北翼皮带机道内压风、供水和排水管路5m范围煤尘堆积厚度超过2mm,未及时清扫、冲洗,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1.北翼皮带机道第3部带式输送机头处使用的液压制动闸电动机外壳未保护接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和《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规范》(AQ 1023-2006)6.4.2.1。

22. 抽查5名从业人员自救器佩戴使用情况,其中1人(周某)不能在30秒内正确佩戴使用自救器,不符合《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井下自救器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3.《31613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煤层厚度、煤层结构统计表中煤层厚度观测数量与工作面实测剖面图中观测数量不一致,不符合《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24.副井口2辆矿车装车超过矿车上边沿0.5m,不符合《北徐楼煤矿物料装封车运输管理制度》中“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沿200mm”的规定。

25.3月4日早班未对31618上工作面构造剔除巷道移动电气设备电缆外皮有无破损检查(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者专职电工检查1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三条的规定。

26. 31613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开宽料场布置在断层影响区域且未按要求进行加强支护,不符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采掘工作面遇断层等构造带安全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鲁煤监安监〔2021〕57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责令改正、责令限7日内改正、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当场予以纠正、责令限10日内改正、责令限15日内改正、责令限7日内消除事故隐患、责令培训合格后上岗



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3月5日至7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3-11    来源:

序号

行政执法类型

执法时间

行政执法对象

查出问题

处理结果

备注

3

行政检查

2024年3月5日至7

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北徐楼煤矿

1.西翼大巷煤柱工作面上轨道顺槽超前支护有一颗柱径为100mm单体液压支柱(编号1500)压力为5MPa(规程规定12MPa),工作面综采支架(编号67#)一根液压管漏液,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和《西翼大巷煤柱工作面采煤作业规程》中“单体液压支柱压力不小于12MPa”和“液压支架及供液管路不得有窜液、漏液情况,各部件完好齐全”的要求。

2.北翼轨道大巷北3联络巷与北2联络巷间距离405m,中间缺少一组避灾路线标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3.31618上轨联络巷底车场躲避硐内堆积物料,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300北翼轨道大巷运行的编号3电机车前轮撒沙装置失效,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5.316-2#变电所编号27-10变压器与编号27-32变压器间距0.6m,未留出0.8m以上的通道,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6.北翼皮带机道第3部带式输送机未安设胶带自动纠偏装置,不符合《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5.3.2的规定。

7. 现场试验时,31613运顺一部皮带机头超温自动洒水保护装置未自动洒水,不符合《煤矿电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5.3.7的规定。

8.316轨道泵站油脂品存放处润滑油存在塑料箱体内,未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9.北翼轨道大巷隔爆水棚(1#联络巷)3#、4#、21#、22#、53#、54#水袋水量不足实际容量的2/3,不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6.5.2.7的规定。

10.31614下轨道顺槽(反掘段)掘进工作面使用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使用接顶木料长度1.3m(规程要求:1.6m),不符合《31614下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接顶木料长 1600mm、宽 200mm、厚50mm”的规定。

11.31614下轨道顺槽(反掘段)掘进工作面风水管路(φ108钢管)距离工作面50m(规程要求40m),31614下轨道顺槽施工通道压风管路两个三通阀门间距86m(规程要求:50m),不符合《31614下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第三章第五节“风水管距施工作业地点40m外使用φ108mm钢管,随工作面前进及时延长,且供水管、压风管每隔50m安设一组分支阀门”的要求。

12.抽查标校3台JJC4(A)型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利用1.04%浓度的甲烷标准气体标校,其中1台显示0%(出厂编号21100005),仪器显示超过说明书中规定的误差,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13. 316轨道巷与316配风巷交岔点处顶板离层仪刻度游标与顶板接触,无法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

14.矿井充水性图中标注中央水仓泵房排水设施与现场不符,未标注强排泵,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附录二的要求。

15. 31618上轨构造剔除巷道刮板输送机、31618上轨带式输送机后驱动液力偶合器易熔塞有杂物,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16.现场试验时,31613运顺一部皮带机头堆煤传感器(电极式)触头水平位置偏离机头滚筒0.4m,不符合《煤矿电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5.3.8的规定。

17.空气压缩机房压风机温度传感器安设在机房外连接风包的管路上,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7.4的规定。

18.矿井开采16煤层为自燃煤层,现场检查时31612运输顺槽密闭墙体顶部漏风,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19.西翼大巷煤柱工作面进入采空区内的束管未采取防砸坏措施,不符合《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5.3.4(2)的规定。

20. 矿井所采16煤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现场检查发现316皮带巷沿途管线和北翼皮带机道内压风、供水和排水管路5m范围煤尘堆积厚度超过2mm,未及时清扫、冲洗,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1.北翼皮带机道第3部带式输送机头处使用的液压制动闸电动机外壳未保护接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和《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及装备通用安全技术规范》(AQ 1023-2006)6.4.2.1。

22. 抽查5名从业人员自救器佩戴使用情况,其中1人(周某)不能在30秒内正确佩戴使用自救器,不符合《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井下自救器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3.《31613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煤层厚度、煤层结构统计表中煤层厚度观测数量与工作面实测剖面图中观测数量不一致,不符合《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24.副井口2辆矿车装车超过矿车上边沿0.5m,不符合《北徐楼煤矿物料装封车运输管理制度》中“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沿200mm”的规定。

25.3月4日早班未对31618上工作面构造剔除巷道移动电气设备电缆外皮有无破损检查(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者专职电工检查1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三条的规定。

26. 31613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开宽料场布置在断层影响区域且未按要求进行加强支护,不符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采掘工作面遇断层等构造带安全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鲁煤监安监〔2021〕57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责令改正、责令限7日内改正、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当场予以纠正、责令限10日内改正、责令限15日内改正、责令限7日内消除事故隐患、责令培训合格后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