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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峄城区张鹏粮油店作出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 峄城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 2024-07-08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时间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枣峄市监处罚〔202433

凭味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不合格案

凭味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03月27日的“山药葛根玉米羹”经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检测,净含量项目不符合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D20240407000029402))。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凭味食品(山东)有限公司

91370404MA7CW6BP6D

李学成

1、处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拾玖元陆角(¥19.60);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玖仟零拾玖元陆角(¥9019.6)。      

2024.07.08

未履行,

60日内向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峄城区张鹏粮油店作出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7-08    来源: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时间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枣峄市监处罚〔202433

凭味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不合格案

凭味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03月27日的“山药葛根玉米羹”经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检测,净含量项目不符合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D20240407000029402))。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凭味食品(山东)有限公司

91370404MA7CW6BP6D

李学成

1、处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拾玖元陆角(¥19.60);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玖仟零拾玖元陆角(¥9019.6)。      

2024.07.08

未履行,

60日内向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