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政府网站欢迎您! 简体繁体无障碍 网站地图

您当前位置:首页>详细资料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峄城区文钱包子铺作出行政裁决信息

来源: 峄城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 2024-02-08

2024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裁决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请求人

姓名或名称

被请求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

行政处理

认定事实

行政处理的种类

行政处理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理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鲁枣峄知法裁字〔2024〕1号

郭龙与峄城区文钱包子铺(经营者:徐文钱)专利侵权纠纷

峄城区文钱包子铺(经营者:徐文钱)

92370404MA3KYF3T3G

徐文钱

综合观察涉案专利及被控产品二者属于相同种类产品,并且在形态(形状、图案、色彩)上构成近似,二者属于近似的外观设计,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侵权成立。故,本案认定被请求人存在侵权事实。

行政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七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责令被峄城区文钱包子铺(经营者:徐文钱)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请求人郭龙外观设计专利权“包装袋(酸奶饮品)”(专利号为ZL201930287321.8)的产品,并且不得将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以任何其他形式投放市场;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被请求人销毁该产品。

枣庄市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峄城区文钱包子铺作出行政裁决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2-08    来源:

2024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裁决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请求人

姓名或名称

被请求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

行政处理

认定事实

行政处理的种类

行政处理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理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鲁枣峄知法裁字〔2024〕1号

郭龙与峄城区文钱包子铺(经营者:徐文钱)专利侵权纠纷

峄城区文钱包子铺(经营者:徐文钱)

92370404MA3KYF3T3G

徐文钱

综合观察涉案专利及被控产品二者属于相同种类产品,并且在形态(形状、图案、色彩)上构成近似,二者属于近似的外观设计,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侵权成立。故,本案认定被请求人存在侵权事实。

行政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七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责令被峄城区文钱包子铺(经营者:徐文钱)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请求人郭龙外观设计专利权“包装袋(酸奶饮品)”(专利号为ZL201930287321.8)的产品,并且不得将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以任何其他形式投放市场;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被请求人销毁该产品。

枣庄市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