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峄城郑斌电动车行作出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 峄城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
2024-10-31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法定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时间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1 |
枣峄市监处罚〔2024〕69号 |
峄城郑斌电动车行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峄城郑斌电动车行 |
92370404MA3KR70236 |
郑斌 |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五十元整 |
2024.10.24 |
已履行;2024.11.1 |
60日内向峄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