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峄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1 |
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 |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全区每季度对重点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5%,全区每季度对一般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全区每年对所有特殊监管对象至少开展1次抽查,矿井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抽查,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2 |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
Ⅴ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Ⅱ类以上射线装置应用单位 |
核技术利用单位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处置情况,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信息完整情况,辐射事件和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情况、核安全文化教育情况等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70%,每年抽查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