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来源: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时间:
2024-03-07
一、执法岗位(股室)名称
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峄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二、岗位职责及执法权限
(一)行政检查。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报告。
(三)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
三、执法职责类别
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