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对枣庄全信建材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信息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峄环罚申字[2023]第1号
申请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徐辉 职务:局长
地址:枣庄市峄山路3号
被申请人:枣庄全信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4MA3N6CXE33
地址:峄城区底阁镇郭楼村
处罚案由:2021年12月21日晚,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执法人员对枣庄全信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院内石子、石头、水泥熟料露天堆存,露天堆存的物料干燥,院内地面积尘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之规定。
对被申请人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22年1月26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峄环罚字[2021]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2022年5月3日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自觉履行处罚决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特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陆壹万贰陆千贰佰拾元人民币(¥66250.00)。
2、加处罚陆壹万贰陆千贰佰拾元人民币(¥66250.00)。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