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对山东东泰源石膏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鲁枣峄)应急罚〔 2023 〕 19 号
被处罚单位: 山东东泰源石膏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大埝居委会(吴林工业园)
邮政编码: 2773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磊 职务: 总经理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年3月15日,根据全市第一次安全生产异地执法互查工作方案,市局对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破碎机输料皮带未设置急停开关。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采集的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影像证据、对周磊和王甜甜制作的《询问笔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周磊和王甜身份证复印件、王甜甜任职证明、《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各类证据材料11页。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14784-2013)第4.1.11条i项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条第1档 的规定,决定给予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00)罚款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峄城区财政局非税代收银行网点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峄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市中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