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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对山东瑞兴阻燃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 2023-05-25


(鲁枣峄)应急罚〔2023 〕35 号


被处罚单位:山东瑞兴阻燃科技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晏庄村(峨山工业园)         

邮政编码: 2773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继腾    职务:     总经理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年5月4日-5日,峄城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山东瑞兴阻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时发现综合仓库北门未设置洗眼、淋洗设施。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采集的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影像证据、对张继腾制作的《询问笔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各类证据材料9页。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5.1.6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条第1档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圆(¥12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峄城区财政局非税代收银行网点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峄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522日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对山东瑞兴阻燃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 2023-05-25    来源:


(鲁枣峄)应急罚〔2023 〕35 号


被处罚单位:山东瑞兴阻燃科技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晏庄村(峨山工业园)         

邮政编码: 2773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继腾    职务:     总经理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年5月4日-5日,峄城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山东瑞兴阻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时发现综合仓库北门未设置洗眼、淋洗设施。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采集的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影像证据、对张继腾制作的《询问笔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各类证据材料9页。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5.1.6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条第1档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圆(¥12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峄城区财政局非税代收银行网点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峄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5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