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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对阴平镇乾坤加油站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 2023-09-21


(鲁枣峄)应急罚〔2023〕80号


被处罚单位:枣庄市峄城阴平镇乾坤加油站   

  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前薛线25公里处路北    

邮政编码: 2773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尚爱东    

职务:     负责人      

违法事实及证据: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如实记录葛振凤教育培训情况,未记录葛振凤培训和考核情况)。主要证据:枣庄市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鲁枣峄) 应急检记〔2023〕177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鲁枣峄) 应急责改〔2023〕177号,采集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培训学时表复印件,和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询问笔录》各类证据材料8页。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综合你公司的违法事实、情节程度及对我局办案工作配合情况,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幅度档次划分,我局认定你公司1项违法行为符合第90号第1档。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90号第1档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捌仟元(¥:8000)整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峄城区财政局非税收代收银行网点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峄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918日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对阴平镇乾坤加油站行政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 2023-09-21    来源:


(鲁枣峄)应急罚〔2023〕80号


被处罚单位:枣庄市峄城阴平镇乾坤加油站   

  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前薛线25公里处路北    

邮政编码: 2773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尚爱东    

职务:     负责人      

违法事实及证据: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如实记录葛振凤教育培训情况,未记录葛振凤培训和考核情况)。主要证据:枣庄市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鲁枣峄) 应急检记〔2023〕177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鲁枣峄) 应急责改〔2023〕177号,采集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培训学时表复印件,和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询问笔录》各类证据材料8页。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综合你公司的违法事实、情节程度及对我局办案工作配合情况,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幅度档次划分,我局认定你公司1项违法行为符合第90号第1档。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90号第1档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捌仟元(¥:8000)整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峄城区财政局非税收代收银行网点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峄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9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