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对峄城利丰玩具厂行政处罚决定
(鲁枣峄)应急罚〔 2023 〕 69 号
被处罚单位: 峄城利丰玩具厂
地 址: 峄城区榴园镇北棠阴村
邮政编码: 2773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马德草
职务: 生产经理
违法事实及证据: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2023年8月15日,峄城区应急局对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应急物资配备种类不足,缺少耐酸碱胶靴。主要证据:对马德草和安全员吴再军制作的《询问笔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复印件、吴再军任命文件、马德草任职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以上事实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29号第2档 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贰万贰仟元(¥:22000)整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峄城区财政局非税代收银行网点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峄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市中区等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