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对枣庄市大成青铜艺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鲁枣峄)应急罚〔 2023 〕 87 号
被处罚单位: 枣庄市大成青铜艺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大埝村
邮政编码: 2773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庆付 职务: 总经理
违法事实及证据: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频炉缺少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主要证据:现场检查影像证据、对刘庆付制作的《询问笔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24号第1档 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壹万贰仟元(¥:12000)整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峄城区财政局非税代收银行网点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枣庄市峄城区等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