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对枣庄顺鑫源玩具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鲁枣峄)应急罚〔2023〕95号
被处罚单位: 枣庄顺鑫源玩具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岳庄居
邮政编码: 2773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雷
职务: 总经理
违法事实及证据: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2023年11月13日坛山街道应急办执法人员何均会、褚芳对枣庄顺鑫源玩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李勇)档案。主要证据: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复印件、对张雷制作的《询问笔录》。
以上事实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 第106号第1档 的规定,决定给予 警告、罚款肆仟元(¥:4000)整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峄城区财政局非税代收银行网点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枣庄市峄城区等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