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
2024-05-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现依法对以下2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1.枣庄市鑫利源加油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鲁枣危化经〔2023〕000024号)
2.枣庄市鑫利源加油有限公司古邵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鲁枣危化经〔2023〕000025号)
特此公告。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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