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
2025-0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现依法对以下1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1.枣庄亚旭商贸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鲁枣危化经(2023)000023号)
特此公告。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