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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 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 2023-02-15

一、执法事项名称

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绿化管理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三、受理机构和审批机构

枣庄市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

四、案件来源:

日常检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

五、办理程

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六、办理时限

行政执法程序由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的,行政机关应当自程序启动之日起60日内办结;60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7759177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中兴大道260号

2023年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3-02-15    来源:

一、执法事项名称

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绿化管理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三、受理机构和审批机构

枣庄市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

四、案件来源:

日常检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

五、办理程

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六、办理时限

行政执法程序由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的,行政机关应当自程序启动之日起60日内办结;60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7759177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中兴大道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