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
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绿化管理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三、受理机构和审批机构
枣庄市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案件来源:
日常检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
五、办理程序
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六、办理时限
行政执法程序由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的,行政机关应当自程序启动之日起60日内办结;60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30
办公电话:0632-7759177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中兴大道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