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枣庄大地数字电影放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 峄城区住建局
时间:
2024-11-1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备注 |
1 | 峄住建消处字〔2024〕第1号 | 枣庄大地数字电影放映有限公司 | 91370404MA3C6YH90Q | 枣庄大地数字电影放映有限公司乐丰影城存在未办理消防备案手续,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 2024年11月11日 | 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叁千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