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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枣庄基润建筑工程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 峄城区住建局 时间: 2025-04-11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结果 备注
1 峄住建安处字〔2025〕第2号 枣庄基润建筑工程公司 91370404786111908M 枣庄基润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山水郡(书院街片区)桂苑项目15#楼西山墙悬挑脚手架高度超过20米,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但未组织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的规定。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的规定和《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3700000217702-1“施工单位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造成轻微危害后果的,裁量阶次较轻,对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025年4月7日 对枣庄基润建筑工程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壹万元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报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理);对项目负责人张营处罚款壹仟元整。


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枣庄基润建筑工程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 2025-04-11    来源: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结果 备注
1 峄住建安处字〔2025〕第2号 枣庄基润建筑工程公司 91370404786111908M 枣庄基润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山水郡(书院街片区)桂苑项目15#楼西山墙悬挑脚手架高度超过20米,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但未组织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的规定。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的规定和《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3700000217702-1“施工单位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造成轻微危害后果的,裁量阶次较轻,对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025年4月7日 对枣庄基润建筑工程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壹万元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报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理);对项目负责人张营处罚款壹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