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和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提升监管工作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现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随机抽查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度将对以下检查项目开展随机抽查。
1、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情况的监督管理。
2、对从事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恢复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3、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
4、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
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积极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结合我局监管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确保实现全区自然资源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不断提高全区部门联合抽查在日常检查中运用的比例。
四、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检查人员的确定: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六、工作要求
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局各股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