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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峄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2-02-11


211日,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问: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区政府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要求进一步深入研究、周密谋划,形成工作方案。

二、问:该文件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2021年7月3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要求开发一批农村护路、管水、保洁、治安、植树造林等乡村公益性岗位。

三、问:文件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大规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

、问:文件经历了哪些起草过程?

答:按照区政府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本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区内群众意见,并听取了就业方面有关专家的建议。

、问: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明确安置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

(二)统筹岗位设置。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

(三)统一岗位待遇。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四)规范组织上岗。各镇(街道)按年度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

(五)全程精准管理。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

六、问:文件印发后有哪些后续工作考虑?

答:成立峄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工作开展,构建区总责,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问:公益岗位待遇资金如何保障?

答: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实行补助。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级财政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补助比例不低于25%,对城镇公益性岗位资金补助比例不低于85%,所需资金纳入区级预算。

八、问:关于这项工作,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是什么?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和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乡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首席解读顾问:峄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宋嘉卫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11819






政策问答:《峄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2-11    来源:


211日,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问: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区政府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要求进一步深入研究、周密谋划,形成工作方案。

二、问:该文件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2021年7月3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要求开发一批农村护路、管水、保洁、治安、植树造林等乡村公益性岗位。

三、问:文件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大规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

、问:文件经历了哪些起草过程?

答:按照区政府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本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区内群众意见,并听取了就业方面有关专家的建议。

、问: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明确安置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

(二)统筹岗位设置。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

(三)统一岗位待遇。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四)规范组织上岗。各镇(街道)按年度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

(五)全程精准管理。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

六、问:文件印发后有哪些后续工作考虑?

答:成立峄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工作开展,构建区总责,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问:公益岗位待遇资金如何保障?

答: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实行补助。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级财政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补助比例不低于25%,对城镇公益性岗位资金补助比例不低于85%,所需资金纳入区级预算。

八、问:关于这项工作,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是什么?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和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乡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首席解读顾问:峄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宋嘉卫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1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