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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琦解读《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知》

来源: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 2021-01-27

2021年1月7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知》(峄政办函字〔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等事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19年,我区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出台了《峄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峄政办发〔2019〕28号),重新划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但现行限放范围不能满足群众的燃放需要,从走访收集信息和群众反映来看,多数老百姓尤其是城区周边村民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较高,经研究,制定《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枣庄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范围。

三、主要内容

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东至枣台复线,西至白马山脉东,南至峄城南外环,北至峄城、市中交界处。”调整为“东至丁桥路,南至承水路,西至金牛市场承河路,北至坛山路范围内的区域;东至沿河西路,南至承水路,西至解放南路,北至坛山路范围内的区域”。

四、新旧政策差异

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其他事宜继续按照《峄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峄政办发〔2019〕28号)执行。

五、后续工作考虑

(一)始终紧抓限放宣传不放松。限放宣传是烟花爆竹限放管理的重要方式,虽然根据民意调整限放范围,但仍要持之以恒地开展限放宣传工作,让安全燃放、合理限放烟花爆竹理念深入人心,逐步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

(二)持续烟花爆竹常态化监管模式。根据烟花爆竹燃放规律,对容易发生违法燃放的区域、场所和行业进行日常管理和巡查,同时不断总结管理过程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对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补齐短板,科学依法依规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解读机关: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琦

政策咨询电话:8056812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琦解读《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27    来源:

2021年1月7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知》(峄政办函字〔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等事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19年,我区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出台了《峄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峄政办发〔2019〕28号),重新划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但现行限放范围不能满足群众的燃放需要,从走访收集信息和群众反映来看,多数老百姓尤其是城区周边村民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较高,经研究,制定《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枣庄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范围。

三、主要内容

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东至枣台复线,西至白马山脉东,南至峄城南外环,北至峄城、市中交界处。”调整为“东至丁桥路,南至承水路,西至金牛市场承河路,北至坛山路范围内的区域;东至沿河西路,南至承水路,西至解放南路,北至坛山路范围内的区域”。

四、新旧政策差异

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其他事宜继续按照《峄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峄政办发〔2019〕28号)执行。

五、后续工作考虑

(一)始终紧抓限放宣传不放松。限放宣传是烟花爆竹限放管理的重要方式,虽然根据民意调整限放范围,但仍要持之以恒地开展限放宣传工作,让安全燃放、合理限放烟花爆竹理念深入人心,逐步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

(二)持续烟花爆竹常态化监管模式。根据烟花爆竹燃放规律,对容易发生违法燃放的区域、场所和行业进行日常管理和巡查,同时不断总结管理过程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对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补齐短板,科学依法依规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解读机关: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琦

政策咨询电话:805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