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杨其成解读《峄城区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实施方案》
一、政策出台目的
按照枣庄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健康素养促进工作要求,在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之后,峄城区开展第四批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进一步加快健康峄城建设,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健康促进区考核指标体系》,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9〕15号推进健康枣庄建设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20〕4号)。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
(二)营造社会氛围,提高健康促进区认知。
(三)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
(五)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六)健康促进企业建设。
(七)健康促进村(社区)、健康家庭建设。
(八)重点窗口单位健康促进建设。
(九)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
(十)全民健身建设。
(十一)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做好健康促进经费保障工作。
四、执行标准
(一)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下降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二)建设无烟环境。全区所有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健康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三)全区20%的社区、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评选出100个健康家庭,家庭户成员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掌握3项以上健康技能。城镇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区知晓率达到70%。
(四)全区6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五)全区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包括民营学校),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六)全区50%以上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七)全区2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五、惠民利民举措
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健康环境理念,普及环境卫生知识。加大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提供锻炼场地和设施,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的自然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六、后续工作考虑
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快选强配齐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各镇街、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工作计划和进度要求,将建设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区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创建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组织经验交流,适时通报检查情况。
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新闻媒体等固定宣传阵地,密切结合卫生与健康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对建设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建设、支持建设、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2021年10月前完成建设任务,接受省级验收。总结符合峄城区实际、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全区健康促进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解读机关:峄城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峄城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杨其成
政策咨询电话:77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