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循环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魏东方解读《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4月25日,区政府印发了《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目的
2018年初,我省出台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优化山东省化工园区布局和产业结构,规范专业化工园区(以农药、涂料、水处理剂、生物化工等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为纽带)健康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8号)。专业化工园区认定后,不得再新建、扩建与主导产业无关联的项目,防止在专业化工园区新上其他化工或非化工项目。在考核频次上,一般化工园区每三年考核一次,专业化工园区每两年考核一次,主要目的是引导园区坚持发展专业特色产业,不得实施其他项目。
总体来说,立足区域优势,山东省将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促进现有初级产品向下游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新型化工材料方向延伸,与石油化工、生物化工有机结合,培育形成化肥、精细化工、合成材料、清洁能源、焦化产品深加工五大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在全国化工领域的地位和作用。
峄城化工产业园于2019年6月26日经山东省政府正式批复,起步区面积3.99平方公里,总规划面积8.18平方公里,2020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起步区调整为3.019平方公里。为提升园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智慧建园、产业兴园、特色强园、生态美园步伐,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化工﹝2020﹞141 号)等文件,结合园区实际,制订了《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为入园企业(项目)提供政策依据。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
《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政办字〔2019〕150号);
《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化工﹝2020﹞141号);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实施)。
三、起草过程
1、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区关于新上、扩建化工项目有关要求,新上、扩建化工项目须组织区直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初步制订了《化工项目联审工作制度》。
2、《化工项目联审工作制度》经过修改,并借鉴省内其他化工园区经验起草《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初稿;
3、邀请化工专家对《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初稿进行审核把关;
4、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征集自然资源、应急、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意见;
5、定稿后进行合规性审核。
四、主要内容
1、实行招商企业(项目)准入制。所有招商引资企业(项目)只有符合化工产业园区项目准入条件方可入园。
2、对企业项目入园程序进行了规范。
3、对项目及用地管理进行了规范。
4、对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执行标准或惠民利民举措
峄城化工产业园按照《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对入园企业统一管理,可有效减少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通过集中污水处理、集中供热、集中供水、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定期地下水检测等措施有效减少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六、后续工作考虑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抓紧调整园区空间规划、产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原来的“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聚焦,调整为生物医药方向。在下步项目招引和建设上,我们将围绕主业,一方面对目前已开工建设的博瑞、康震等项目加强全生命周期服务,一方面按照“链长制”工作机制要求,找准产业图谱,盯紧黏住制药行业内优质企业,力争再招引一批医药中间体、原料药乃至制剂项目,尽快形成产业集聚。
解读机关:峄城区化工产业综合服务中心
解读人:峄城区循环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魏东方
政策咨询电话:7758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