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教体局局长张勇解读《关于推进坛山学区体制改革促进城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政策出台目的
按照我区“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城区“北接南延”、建设现代化雅致城区的目标定位,发挥教育对城市发展的拉动作用,优化城区教育资源配置,对坛山学区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将坛山学区所属学校纳入区直管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形成城区学校竞争新格局,推动城区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改变过去城区“二元”办学体制造成的生源向区直学校拥挤、坛山学区生源不足状况,最大限度实现教育公平,提升教育群众满意度。
二、文件依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1号)。
三、起草过程
区教体局经过调研讨论形成《关于推进坛山学区体制改革促进城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报告》,区委编办对坛山学区改革可行性进行了调研,提出修改意见。区教体局修改后形成《关于推进坛山学区体制改革促进城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征求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意见,再次修订后呈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此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一)改革坛山学区所辖学校管理体制。将坛山街道中心小学更名为峄城区坛山小学,由区教体局直接管理;将坛山街道南关小学并入峄城区苏堂小学,原校区作为苏堂小学南校;将坛山街道刘村张店联合小学并入峄城区匡衡小学,原校区作为匡衡小学北校;将坛山街道中心幼儿园更名为峄城区坛山幼儿园,由峄城区坛山小学代管。
(二)实现人、财、物、职能平稳交接。被调整的学校,要对资产、财务、人事、档案等事项按有关管理规定,认真核查,登记造册,并按规定程序移交或者划转,不得发生资产流失、事项漏管、档案资料遗失、人员安置疏漏等现象。各项工作交结完成后,新组建单位要及时做好新单位注册、公章启用和学校挂牌工作。
(三)待遇规定。坛山学区所有教职工按原编制实名制随学校一并转隶,享受区直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改革前已经获得基层教师职称和正在申报基层职称且评审后取得基层职称资格的,继续落实相关聘任政策。改制后不再享受基层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四)特殊人员安置。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愿意随学校转隶的教职工,个人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经坛山街道学区批准,由区教体局统一调配到其他镇街缺编学校任教。
(五)原坛山学区的财政体制暂保持不变。
(六)坛山学区继续履行属地教育行政职能,负责坛山街道辖区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执行标准
(一)教职工原则上随学校一同转隶(个人自愿申请调入其他学区除外)。
(二)财务、档案、固定资产等登记造册,审计审查后,稳妥交接。
(三)继续落实基层教师职称聘任政策的范围具体指2019年申报基层职称评审获得资格人员和2020年申报基层职称评审后通过人员。改制后的不再享受基层职称评审政策。
六、惠民利民举措
通过坛山学区体制改革,城区学校全部实现区直化管理,通过2至3年整合优化、发展提升,消除“二元制”管理带来的学校发展不平衡和城区择校问题弊端,形成城区学校均衡发展的态势,学校办学形成竞争格局,教育服务群众实现最大程度公平。
七、后续工作考虑
(一)成立坛山学区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处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改革平稳、有序。匡衡小学、苏堂小学、坛山小学要制定工作方案,促进骨干教师合理流动、教学质量提升。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改革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提升群众对优质均衡教育的满意度。
(三)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做好人、财、物各项核准工作,并及时交接到位,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区教体部门成立人事、资产财务、教学管理、纪检监察等四个工作专班,指导、监督各学校做好资料、财产统计造册、核查和移交工作。
解读机关:峄城区教体局
解读人:峄城区教体局局长张勇
政策咨询电话:77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