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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谢玉丹解读《关于确定峄城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1-07-09


一、文件出台背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国非法集资案件呈现高发多发态势,经过各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防控变量,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5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6月20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枣政办字﹝2021﹞26号),明确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更好发挥政府统一领导作用

三、文件主要内容

经区政府同意,明确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峄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四、后续工作计划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工作中,将及时有效处置非法集资,逐步提升行政处置效能,全力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开展,严防出现非法集资人挥霍、转移资产或者逃离出境等问题。


解读机关:区金融服务中心

解读人: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谢玉丹

咨询电话:0632-7787798


峄城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谢玉丹解读《关于确定峄城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9    来源:


一、文件出台背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国非法集资案件呈现高发多发态势,经过各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防控变量,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5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6月20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枣政办字﹝2021﹞26号),明确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更好发挥政府统一领导作用

三、文件主要内容

经区政府同意,明确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峄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四、后续工作计划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工作中,将及时有效处置非法集资,逐步提升行政处置效能,全力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开展,严防出现非法集资人挥霍、转移资产或者逃离出境等问题。


解读机关:区金融服务中心

解读人: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谢玉丹

咨询电话:0632-778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