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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发文解读《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 2020-01-21

《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安排部署,结合峄城实际,经审查予以印发。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9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两个部分,分别是:

(一)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2020年峄城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为: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含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期间平均数以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控制在“十二五”期间平均数以内。

(二)2020年度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枣政发〔2020〕1号)、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关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的通知》(峄委〔2005〕3号)及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有关要求,制定我区奖惩规定。

三、执行标准

(一)表彰。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合格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二)惩戒。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1、发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事业单位;

    2、发生累计死亡2人以上(含2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街、开发区、部门;

    3、瞒报、漏报、迟报、谎报或未按事故报告程序上报事故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4、年度内被市安委会通报批评1次或被区安委会通报批评2次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5、年度内被市安委会下达1次或被区安委会下达2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后,逾期未整改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6、在所辖区域行业领域内,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取缔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7、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8、除以上情形外,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按照《峄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峄安发〔2019〕10号)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的。

四、新旧政策差异

与2019年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比,惩戒标准增加一项,内容为:除以上情形外,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按照《峄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峄安发〔2019〕10号)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的。

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明电〔2019〕5号)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部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自2019年12月15日起到2020年5月底,在全区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超前谋划下步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中心,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和公共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重大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坚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强制和经济处罚、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的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坚决杜绝执法办案“避重就轻”“以改代罚”的现象;加大惩处严重违法行为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格管控森林火灾风险,深入开展森林草地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严防火种进入山林。强化火灾扑救措施,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出现火情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

(四)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落实到位。始终保持战备状态,随时做好参与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险情,高效科学处置。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发文解读《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21    来源: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安排部署,结合峄城实际,经审查予以印发。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9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两个部分,分别是:

(一)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2020年峄城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为: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含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十二五”期间平均数以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控制在“十二五”期间平均数以内。

(二)2020年度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枣政发〔2020〕1号)、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关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的通知》(峄委〔2005〕3号)及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有关要求,制定我区奖惩规定。

三、执行标准

(一)表彰。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合格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二)惩戒。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1、发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事业单位;

    2、发生累计死亡2人以上(含2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街、开发区、部门;

    3、瞒报、漏报、迟报、谎报或未按事故报告程序上报事故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4、年度内被市安委会通报批评1次或被区安委会通报批评2次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5、年度内被市安委会下达1次或被区安委会下达2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后,逾期未整改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6、在所辖区域行业领域内,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取缔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7、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镇街、开发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8、除以上情形外,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按照《峄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峄安发〔2019〕10号)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的。

四、新旧政策差异

与2019年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比,惩戒标准增加一项,内容为:除以上情形外,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按照《峄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峄安发〔2019〕10号)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的。

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明电〔2019〕5号)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部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自2019年12月15日起到2020年5月底,在全区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超前谋划下步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中心,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和公共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重大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坚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政强制和经济处罚、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的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坚决杜绝执法办案“避重就轻”“以改代罚”的现象;加大惩处严重违法行为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格管控森林火灾风险,深入开展森林草地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严防火种进入山林。强化火灾扑救措施,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出现火情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

(四)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落实到位。始终保持战备状态,随时做好参与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险情,高效科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