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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政府办公室发文解读《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0-07-31


一、文件出台目的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加快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二、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以精简、统一、效能、便民为原则,聚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合理编制划转事项清单、确保划转事项调整到位、优化审管衔接联动机制、强化信息支撑和行业指导等为重点,统筹协调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深化,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合理编制划转事项清单。按照市政府编制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清单》,合理确定区级划转事项,编制《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详见附件),已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清单公布后,应保持划转事项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经区政府研究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确保划转事项调整到位。推动划转事项有序衔接,统筹推进划转事项交接、人员划转、审批系统对接、业务培训等工作,原审批部门要为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供全面的法律法规、审批标准、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等综合支持,包教包会。统筹调整划转人员力量。要结合事项划转工作,在对行政审批服务局人员编制配备情况评估的基础上,统筹调配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实现职能、编制、人员相匹配,组织、机构编制、人社等部门协同做好人员划转工作。

(三)优化审管衔接联动机制。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结合事项划转工作,将划转事项涉及的审管界限划分、调整审批标准和程序的主体等,特别是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的职责边界,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攻关,纳入职责边界清单。

(四)提供信息支撑和行业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向行政审批服务局开放自建系统端口和共享数据,提供用户账号、密钥、审批权限等;涉及国家建设系统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市直部门对接,确保事项办理和数据查询需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划转事项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后续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改革作为打造少高优强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改革的总体谋划和指导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二)强化支持保障。区委编办负责督促指导区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应机构职能调整、职责边界划分、权责清单调整等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对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精神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请相关权力机关修改或废止,并及时清理与改革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政府办公室要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加强督促检查。要及时跟踪改革任务落实情况,适时会同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督查督办和效果评估。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发文解读《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31    来源:


一、文件出台目的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加快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二、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以精简、统一、效能、便民为原则,聚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合理编制划转事项清单、确保划转事项调整到位、优化审管衔接联动机制、强化信息支撑和行业指导等为重点,统筹协调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深化,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合理编制划转事项清单。按照市政府编制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清单》,合理确定区级划转事项,编制《峄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清单》(详见附件),已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清单公布后,应保持划转事项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经区政府研究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确保划转事项调整到位。推动划转事项有序衔接,统筹推进划转事项交接、人员划转、审批系统对接、业务培训等工作,原审批部门要为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供全面的法律法规、审批标准、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等综合支持,包教包会。统筹调整划转人员力量。要结合事项划转工作,在对行政审批服务局人员编制配备情况评估的基础上,统筹调配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实现职能、编制、人员相匹配,组织、机构编制、人社等部门协同做好人员划转工作。

(三)优化审管衔接联动机制。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结合事项划转工作,将划转事项涉及的审管界限划分、调整审批标准和程序的主体等,特别是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的职责边界,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攻关,纳入职责边界清单。

(四)提供信息支撑和行业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向行政审批服务局开放自建系统端口和共享数据,提供用户账号、密钥、审批权限等;涉及国家建设系统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市直部门对接,确保事项办理和数据查询需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划转事项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后续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改革作为打造少高优强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改革的总体谋划和指导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二)强化支持保障。区委编办负责督促指导区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应机构职能调整、职责边界划分、权责清单调整等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对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精神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请相关权力机关修改或废止,并及时清理与改革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政府办公室要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加强督促检查。要及时跟踪改革任务落实情况,适时会同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督查督办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