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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经信局发文解读《2019年度峄城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0-07-06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集约节约发展理念,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

二、主要内容

全区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2家,其中:4家涉及电力、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带有公益性质企业(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枣庄旭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枣庄丰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4家企业已停产注销(枣庄佰裕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枣庄元翔纺织有限公司、枣庄弘聚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枣庄市东尧纺织有限公司),均未纳入评价范围,实际参评企业共有64家,其中A类企业12家,占比例18.75%;B类企业31家,占比例48.44%;C类企业16家,占比例25.00%;D类企业5家,占比例7.81%。

三、执行标准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及《关于印发“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步骤、主要指标和企业分档归类说明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11 号)等文件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分类标准

按照统计部门行业划分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指标及加分项分值

(一)省定指标(100分)

单位用地税收(25分)、单位能耗销售收入(25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25分)、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25分)、全员劳动生产率(25分)。

数据来源:通知镇(街),摸底排查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为确保数据合法合规和有效准确性,摸排数据均由各相关部门核实补充,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为区统计局负责核实补充规上工业企业名单及企业信息及耗电量;区税务局负责核实补充企业实际入库税收、主营业务收入、耗气量、研发经费支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护士补充年平均职工人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核实补充企业用地面积;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核实补充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区发改局负责核实补充总能耗、耗气量、耗煤量;区供电部负责核实补充耗电量。

(二)加分项(30)

根据企业运行情况正常运行均得分(由区工信局负责认定)

(三)提档、降档

企业在行业内发展情况好,为行业内优秀企业提一档。

企业停产给与降档。(工信局认定)

计算方法

企业综合评价得分=70%×∑(企业各项指标÷指标基准值)×指标权重+30%×(加分项)。

指标基准值:为既充分体现优势企业与低效企业间的差距,又避免因差距过大导致失真,各项评价指标的基准值为全区平均值并适当浮动的原则确定。基准值根据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每2年调整一次。

四、惠民利民举措

对分类综合评价出来的A、B、C、D类企业在财政、用地、用电、用能、用水、排污、信贷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措施,推动要素资源和政策向优质高效企业倾斜。

(一)A类企业(优先发展类)

1.优先给予项目核准备案;支持对落后淘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优先安排申报机器换人、“两化”融合等试点示范项目;优先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等。

2.优先保障用地、用电、用水需要和新增用能指标;优先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有序用电方案时,作为重点保障企业参与错避峰;优先保障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总量指标。

3.优先享受各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政策;优先申报品牌、商标、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荣誉称号。

4.重点保障信贷需要,鼓励金融机构在企业信用评级、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中给予优先支持,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享受方面给予倾斜。

(二)B类企业(鼓励发展类)

1.鼓励企业进行土地“二次开发”,对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2.在用地、用能、用电、用水、排污等方面给予支持。

3.享受各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政策,支持企业申报品牌、商标、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荣誉称号。

4.支持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等融资产品上给予适度支持。

(三)C类企业(提升发展类)

1.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施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技改项目享受各级技术改造类专项资金。

2.在用地、用电、融资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在享受各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政策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3.严格控制低效落后产能扩张,除技术改造以外,原则上不予核准和备案与原产能相同(近)的新建用地项目,原则上不得增加用能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4.实施有序用电管理时,当D类企业执行错避峰方案,电力负荷仍存在一定缺口时参与错避峰,同时列入机动负荷应对突发性供电缺口。

(四)D类企业(限制发展类)

1.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或主动关停退出,对主动退出的企业,按闲置低效土地清理或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政策执行;不予核准和审批新的投资项目,禁止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竞买活动,禁止D类与D类企业之间转让土地使用权。

2.实施有序用电和节能管理时,作为首类限电对象,参与错避峰方案安排,同时列入机动负荷应对突发性供电缺口,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

3.有条件的享受各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政策,不推荐参评年度各项先进,不得增加用能、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指标。

4.建议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按上浮上限执行。

五、后续工作考虑

亩产效益评价工作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推进措施,完善保障机制,重点推动差异化政策执行落地见成效,建立企业分类培育梯队,推动要素资源和政策向优质高效企业倾斜;以要素资源和政策的差异化配置,引导企业节约集约发展,提高生产经营运行质效。




峄城区经信局发文解读《2019年度峄城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

发布时间: 2020-07-06    来源: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集约节约发展理念,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

二、主要内容

全区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2家,其中:4家涉及电力、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带有公益性质企业(山东丰源通达电力有限公司、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枣庄旭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枣庄丰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4家企业已停产注销(枣庄佰裕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枣庄元翔纺织有限公司、枣庄弘聚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枣庄市东尧纺织有限公司),均未纳入评价范围,实际参评企业共有64家,其中A类企业12家,占比例18.75%;B类企业31家,占比例48.44%;C类企业16家,占比例25.00%;D类企业5家,占比例7.81%。

三、执行标准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及《关于印发“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步骤、主要指标和企业分档归类说明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11 号)等文件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分类标准

按照统计部门行业划分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指标及加分项分值

(一)省定指标(100分)

单位用地税收(25分)、单位能耗销售收入(25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25分)、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25分)、全员劳动生产率(25分)。

数据来源:通知镇(街),摸底排查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为确保数据合法合规和有效准确性,摸排数据均由各相关部门核实补充,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为区统计局负责核实补充规上工业企业名单及企业信息及耗电量;区税务局负责核实补充企业实际入库税收、主营业务收入、耗气量、研发经费支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护士补充年平均职工人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核实补充企业用地面积;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核实补充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区发改局负责核实补充总能耗、耗气量、耗煤量;区供电部负责核实补充耗电量。

(二)加分项(30)

根据企业运行情况正常运行均得分(由区工信局负责认定)

(三)提档、降档

企业在行业内发展情况好,为行业内优秀企业提一档。

企业停产给与降档。(工信局认定)

计算方法

企业综合评价得分=70%×∑(企业各项指标÷指标基准值)×指标权重+30%×(加分项)。

指标基准值:为既充分体现优势企业与低效企业间的差距,又避免因差距过大导致失真,各项评价指标的基准值为全区平均值并适当浮动的原则确定。基准值根据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每2年调整一次。

四、惠民利民举措

对分类综合评价出来的A、B、C、D类企业在财政、用地、用电、用能、用水、排污、信贷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措施,推动要素资源和政策向优质高效企业倾斜。

(一)A类企业(优先发展类)

1.优先给予项目核准备案;支持对落后淘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优先安排申报机器换人、“两化”融合等试点示范项目;优先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等。

2.优先保障用地、用电、用水需要和新增用能指标;优先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有序用电方案时,作为重点保障企业参与错避峰;优先保障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总量指标。

3.优先享受各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政策;优先申报品牌、商标、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荣誉称号。

4.重点保障信贷需要,鼓励金融机构在企业信用评级、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中给予优先支持,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享受方面给予倾斜。

(二)B类企业(鼓励发展类)

1.鼓励企业进行土地“二次开发”,对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2.在用地、用能、用电、用水、排污等方面给予支持。

3.享受各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政策,支持企业申报品牌、商标、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荣誉称号。

4.支持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等融资产品上给予适度支持。

(三)C类企业(提升发展类)

1.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施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技改项目享受各级技术改造类专项资金。

2.在用地、用电、融资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在享受各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政策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3.严格控制低效落后产能扩张,除技术改造以外,原则上不予核准和备案与原产能相同(近)的新建用地项目,原则上不得增加用能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4.实施有序用电管理时,当D类企业执行错避峰方案,电力负荷仍存在一定缺口时参与错避峰,同时列入机动负荷应对突发性供电缺口。

(四)D类企业(限制发展类)

1.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或主动关停退出,对主动退出的企业,按闲置低效土地清理或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政策执行;不予核准和审批新的投资项目,禁止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竞买活动,禁止D类与D类企业之间转让土地使用权。

2.实施有序用电和节能管理时,作为首类限电对象,参与错避峰方案安排,同时列入机动负荷应对突发性供电缺口,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

3.有条件的享受各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政策,不推荐参评年度各项先进,不得增加用能、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指标。

4.建议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按上浮上限执行。

五、后续工作考虑

亩产效益评价工作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推进措施,完善保障机制,重点推动差异化政策执行落地见成效,建立企业分类培育梯队,推动要素资源和政策向优质高效企业倾斜;以要素资源和政策的差异化配置,引导企业节约集约发展,提高生产经营运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