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政府网站欢迎您! 简体繁体无障碍 网站地图

您当前位置:首页>详细资料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琦解读《峄城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1-11-12

20211112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峄政办字〔2021〕14号,以下简称《制度》),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出台的背景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空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事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摆到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推进,历次中央全会都对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16年,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对各省(市、区)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巡查。2016年10月,省政府下发了《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制度》。2017年3月,市政府下发了《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制度》。

二、文件制定依据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明确提出,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2016年1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以安委〔2016〕2号、省政府以鲁政办字〔2016〕220号、市政府以枣政办字〔2017〕10号先后印发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对巡查工作的巡查内容、方式、程序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6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三、文件出台目的

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问题导向,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责任落实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创新,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新的尝试,对于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敦促各级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发展,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起草过程

省、市文件印发后,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合法性审查和政策性审查,报请区政府领导审定,印发本《制度》。

五、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分为四部分: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以巡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为主,确定每两年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巡查一遍,可延伸抽查有关重点企业,每次巡查时间原则不少于两周,主要是巡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查问题、促整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明确巡查人员组成。区安委会按照工作需要组织23个巡查组,每组6-8人,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巡查组由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巡查日常工作,明确了六项工作职责。

三是明确巡查内容、方式和程序。根据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明确了10个方面的巡查内容在巡查方式上,主要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资料、开座谈会、随机抽查、受理来信来电等方式进行。巡查组应在对一个地区巡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区安委会呈报巡查工作报告。

四是明确工作保障和工作机制。工作保障方面,《制度》明确规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应为派出工作人员和专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工作经费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从区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工作机制方面,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情况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另一方面是所有问题的处理实行闭环管理。

六、后续工作考虑

今后,将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制度》实行动态调整。

七、问题答疑

1、《峄城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出台后,我区准备什么时间开始组织对镇街、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出台《峄城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目的,就是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定从2021年12开始对有关镇街、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2023年完成对镇街、安委会成员单位全覆盖巡查。

2、在《巡查细则》中,如何巡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设定的内容都有哪些考虑?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责任落实是关键。对镇街、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巡查,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巡查领导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考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是否建立起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是否得到加强,政府是否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真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巡查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巡查各部门是否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监管责任是否得到真正落实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是否制定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三是巡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今年重点从安管机构建设、责任制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投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应急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考核,以点带面,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把落实主体责任变为企业自觉性行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八、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应急管理

首席解读顾问: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琦

政策咨询电话:0632-8056812




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琦解读《峄城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1-12    来源:

20211112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峄政办字〔2021〕14号,以下简称《制度》),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出台的背景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空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事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摆到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推进,历次中央全会都对安全生产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16年,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对各省(市、区)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巡查。2016年10月,省政府下发了《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制度》。2017年3月,市政府下发了《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制度》。

二、文件制定依据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明确提出,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2016年1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以安委〔2016〕2号、省政府以鲁政办字〔2016〕220号、市政府以枣政办字〔2017〕10号先后印发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对巡查工作的巡查内容、方式、程序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6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三、文件出台目的

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问题导向,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责任落实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创新,也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新的尝试,对于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敦促各级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发展,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起草过程

省、市文件印发后,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合法性审查和政策性审查,报请区政府领导审定,印发本《制度》。

五、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分为四部分: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以巡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为主,确定每两年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巡查一遍,可延伸抽查有关重点企业,每次巡查时间原则不少于两周,主要是巡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查问题、促整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明确巡查人员组成。区安委会按照工作需要组织23个巡查组,每组6-8人,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巡查组由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巡查日常工作,明确了六项工作职责。

三是明确巡查内容、方式和程序。根据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明确了10个方面的巡查内容在巡查方式上,主要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资料、开座谈会、随机抽查、受理来信来电等方式进行。巡查组应在对一个地区巡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区安委会呈报巡查工作报告。

四是明确工作保障和工作机制。工作保障方面,《制度》明确规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应为派出工作人员和专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工作经费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从区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工作机制方面,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情况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另一方面是所有问题的处理实行闭环管理。

六、后续工作考虑

今后,将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制度》实行动态调整。

七、问题答疑

1、《峄城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出台后,我区准备什么时间开始组织对镇街、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出台《峄城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目的,就是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定从2021年12开始对有关镇街、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2023年完成对镇街、安委会成员单位全覆盖巡查。

2、在《巡查细则》中,如何巡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设定的内容都有哪些考虑?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责任落实是关键。对镇街、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巡查,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巡查领导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考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是否建立起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是否得到加强,政府是否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真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巡查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巡查各部门是否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监管责任是否得到真正落实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是否制定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三是巡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今年重点从安管机构建设、责任制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投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应急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考核,以点带面,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把落实主体责任变为企业自觉性行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八、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应急管理

首席解读顾问:峄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琦

政策咨询电话:0632-805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