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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领域专家滕俊雨解读《峄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 时间: 2023-11-08



一、文件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切实做好我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根据预案管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起草了《峄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文件制定依据

按照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的要求,根据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决策依据主要包括《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了该《预案》

三、文件出台目的

新修订应急预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峄城区重污染天气防范、处置和应对能力,对于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促进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起草过程

《预案》的起草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发展状况,在向住建、交通、发改、工信、应急、气象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五、主要内容

(一)调整预警启动标准

根据市预案调整了各级预警启动条件。

1.黄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

2.橙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预测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

3.红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日AQI>3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日AQI达到500,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二)增加臭氧重污染应急

将臭氧重污染应急纳入应急预案,规定臭氧预警启动标准为预测日AQI>150持续2天及以上,提出在臭氧污染达到预警条件时可以发布臭氧预警,明确臭氧重污染预警发布程序、应急响应期间污染物减排比例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

(三)完善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

一是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细化为A、B、C、D四个等级或按照引领性、非引领性标准分级。二是明确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A级和引领性企业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其他企业减排力度应不低于国家要求。三是在保障类工业企业中增加能源保供类企业,并提出重点行业应达到B级及以上绩效等级要求。四是对小微涉气企业在满足城市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予以豁免。

六、后续工作考虑

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将实施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根据预警等级,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30%、40%以上。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或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情况下,区政府将积极采取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

七、专业术语解释

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200,即污染级别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天气。

AQI日均值:《预案》所指为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的AQI日均值。

八、其他事项

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对铸造、炭素、水泥、砖瓦窑、陶瓷、玻璃、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炼油与石油化工、制药、农药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橡胶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涉及我区的20个行业开展绩效分级。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标准,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突出了企业主体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要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九、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人:滕俊雨

咨询电话:0632-8052682






环境保护领域专家滕俊雨解读《峄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11-08    来源:



一、文件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切实做好我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根据预案管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起草了《峄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文件制定依据

按照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的要求,根据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决策依据主要包括《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了该《预案》

三、文件出台目的

新修订应急预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峄城区重污染天气防范、处置和应对能力,对于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促进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起草过程

《预案》的起草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峄城分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发展状况,在向住建、交通、发改、工信、应急、气象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五、主要内容

(一)调整预警启动标准

根据市预案调整了各级预警启动条件。

1.黄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

2.橙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预测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

3.红色预警由预测日AQI>200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日AQI>3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日AQI达到500,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二)增加臭氧重污染应急

将臭氧重污染应急纳入应急预案,规定臭氧预警启动标准为预测日AQI>150持续2天及以上,提出在臭氧污染达到预警条件时可以发布臭氧预警,明确臭氧重污染预警发布程序、应急响应期间污染物减排比例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

(三)完善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

一是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细化为A、B、C、D四个等级或按照引领性、非引领性标准分级。二是明确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A级和引领性企业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其他企业减排力度应不低于国家要求。三是在保障类工业企业中增加能源保供类企业,并提出重点行业应达到B级及以上绩效等级要求。四是对小微涉气企业在满足城市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予以豁免。

六、后续工作考虑

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将实施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根据预警等级,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30%、40%以上。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或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情况下,区政府将积极采取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

七、专业术语解释

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200,即污染级别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天气。

AQI日均值:《预案》所指为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的AQI日均值。

八、其他事项

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南》)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对铸造、炭素、水泥、砖瓦窑、陶瓷、玻璃、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炼油与石油化工、制药、农药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橡胶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涉及我区的20个行业开展绩效分级。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标准,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突出了企业主体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要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九、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人:滕俊雨

咨询电话:0632-805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