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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刘相国解读《峄城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峄城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时间: 2024-03-08

    2024年3月5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峄政办〔20242)以下简称《整治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食品健康要求越来越重要,食品安全关系的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结合峄城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的

三、文件出台目的

强化我区生猪屠宰监管,规范生猪屠宰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有效防范非洲猪瘟传播风险,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畜牧渔业中心起草了《整治实施方案》邀请动物疫病防控专家对《整治实施方案》初稿进行审核把关,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起草了该文件。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联合行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开展时间安排等保障机制,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畜牧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科学设置联防联控检查点,对生猪贩运交易重点区域、关键场点以及调入调出主要通道路径进行重点监控;畜牧部门依法开展生猪调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贩卖、运输、抛弃疑似染疫或染疫生猪、逃避检疫、违规调运等的,一律纳入黑名单,依法查处、重点管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畜牧等部门单位联合执法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紧盯屡查屡犯的黑窝点和顽固窝点,集中力量开展查处行动,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农业农村、畜牧部门依法开展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完善和规范检疫内容和程序,加大检疫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出售、运输、屠宰、经营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六、后续工作考虑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调度通报专项行动进度,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开展联合行动。加强督导调度,推动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七、关键词解释

私屠滥宰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

首席解读顾问: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刘相国

政策咨询电话:0632-7919325



主要负责人解读: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刘相国解读《峄城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3-08    来源:

    2024年3月5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峄城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峄政办〔20242)以下简称《整治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食品健康要求越来越重要,食品安全关系的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结合峄城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的

三、文件出台目的

强化我区生猪屠宰监管,规范生猪屠宰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有效防范非洲猪瘟传播风险,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畜牧渔业中心起草了《整治实施方案》邀请动物疫病防控专家对《整治实施方案》初稿进行审核把关,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起草了该文件。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联合行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开展时间安排等保障机制,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畜牧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科学设置联防联控检查点,对生猪贩运交易重点区域、关键场点以及调入调出主要通道路径进行重点监控;畜牧部门依法开展生猪调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贩卖、运输、抛弃疑似染疫或染疫生猪、逃避检疫、违规调运等的,一律纳入黑名单,依法查处、重点管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畜牧等部门单位联合执法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紧盯屡查屡犯的黑窝点和顽固窝点,集中力量开展查处行动,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农业农村、畜牧部门依法开展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完善和规范检疫内容和程序,加大检疫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出售、运输、屠宰、经营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六、后续工作考虑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调度通报专项行动进度,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开展联合行动。加强督导调度,推动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七、关键词解释

私屠滥宰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

首席解读顾问:峄城区畜牧渔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刘相国

政策咨询电话:0632-791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