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峄城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3月31日,峄城区人民政府公布了《峄城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峄政发〔2024〕4号),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目标,持续深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推动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科学规范编制目录,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有效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决策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峄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通过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决策事项目录的监督管理,推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四、主要内容
明确了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四项,分别是峄城区贯彻落实《枣庄市贯彻落实<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承办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峄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承办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2024—2028年)(承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承办单位: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五、重要举措
指导承办部门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峄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时出台实施决策事项。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区司法局调整决策目录清单报区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峄城区司法局
咨询电话:0632-77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