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报告书
(申请人应在危险排除或者事后10日内提交)
2、临时应急取(排)水情况说明
(包括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以及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理由、必要性、取排水经过、取水量等,申请人应在危险排除或者事后10日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