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回避:
(一)是价格认定事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和价格认定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价格认定事项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价格认定公正的。
价格认定人员的回避,应当由价格认定机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