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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

来源: 时间: 2023-02-01

问题1: 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后,如何办理调整手续?

回答: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完成网上签约后,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7号窗口办理。


问题2: 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在省外落实用人单位和,如何办理调整手续?

回答: 毕业生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录入省外就业协议后,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省外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7号窗口办理。


问题3: 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回答: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副本(即就业通知书)、毕业学校出具的报到证遗失证明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7号窗口办理。


问题4: 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后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回答: 毕业三年后报到证遗失的,不再补发新证,但可申请补开证明。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毕业学校出具的报到证遗失证明、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7号窗口办理。


问题5: 毕业生离校后,如何解除“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的网签协议?

回答: 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后,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到用人单位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强制解约。


问题6: 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如果办理改派手续?

回答: 山东生源的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到户籍地市级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非山东生源的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7号窗口办理。


问题7: 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回答: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完成网上签约后,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管理。


问题8: 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回答: 毕业生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录入省外就业协议后,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省外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7号窗口办理。


问题9: 毕业生放弃升学,如何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

回答: 毕业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补发就业报到证申请,学校核实情况后形成正式文件,由学校按以下程序办理:毕业生在升学当年9月1日前提出申请的,经学校批准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送山东省教育厅办理;毕业生在升学一年以内提出申请的,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取消该生学籍的证明,送山东省教育厅办理。毕业生在毕业升学一年以上的,不再受理补发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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