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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来源: 时间: 2024-02-21

学校应将高中学生资助政策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学校应利用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申请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 学生应于9月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评审 学校应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

审核 学校将评审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公示 学校应将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办卡 学校应为受助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资助卡后使用。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资金拨付 每年11月底前,省财政厅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市县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省级应负担的经费。省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在年初部门预算中按一定比例下达。每年7月中旬前,省财政厅对当年全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经费进行清算。8月底前,市以下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将上级下达的经费预算和本级财政应分担的经费预算下达所属普通高中。

发放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期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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