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鲁南渔业小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评估论证和会议审议信息
一、风险评估
本次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实施规划及实施方案评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峄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实施。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产业类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衔接推进区建设能够集聚资源要素,整合衔接、各类涉农、金融信贷、社会资本等资金,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带动产业发展、集体增收、群众致富,同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区域乡村全面振兴。
二、专家论证
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实施规划及实施方案(草案)》在完成后,底阁镇人民政府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枣庄市峄城区“鲁南渔业小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实施规划(草案)》《枣庄市峄城区“鲁南渔业小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省级以上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草案)》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论证结论为:《枣庄市峄城区“鲁南渔业小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实施规划(草案)》《枣庄市峄城区“鲁南渔业小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省级以上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草案)》,更好的推动了区域乡村全面振兴,规划定位清晰,符合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方向,产业布局以渔业为核心延伸加工、文旅等链条,具有较强落地潜力。创新提出“渔业+文旅+社区”融合发展模式;注重科技赋能,规划智慧渔业管理系统;预留弹性空间,适应未来发展需求。
三、部门讨论
在枣庄市峄城区“鲁南渔业小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实施规划及实施方案(初稿)起草完成后,征求了峄城区城乡水务局、峄城区红十字会、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峄城区民政局等23家单位、镇街及部分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对有关意见情况进行了采纳,形成了《枣庄市峄城区“鲁南渔业小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实施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政府审定
3月24日,《枣庄市峄城区“鲁南渔业小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实施规划》(审议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