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政府网站欢迎您! 简体繁体无障碍 网站地图

您当前位置:首页>详细资料

《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评估论证和会议审议信息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01 时间: 2024-07-08

一、风险评估

本次行动方案评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峄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实施。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该方案的制定出台不会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能够实现我区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二、专家论证

行动方案(草案)在完成后,区供销社组织有关专家对《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草案)》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论证结论为:《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草案)》,是推进我区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必要、适当、高效,重点突出,符合峄城实际,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部门讨论

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初稿起草完成后,征求委组织部、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19家单位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意见情况进行了采纳形成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四、政府审定

629日,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审议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75日区政府对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了印发,要求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深入实施“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打造“红色供销·合作为农”服务品牌,推动全区供销社系统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评估论证和会议审议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7-08    来源:

一、风险评估

本次行动方案评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峄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实施。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该方案的制定出台不会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能够实现我区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二、专家论证

行动方案(草案)在完成后,区供销社组织有关专家对《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草案)》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论证结论为:《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草案)》,是推进我区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必要、适当、高效,重点突出,符合峄城实际,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部门讨论

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初稿起草完成后,征求委组织部、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19家单位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意见情况进行了采纳形成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四、政府审定

629日,峄城区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审议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75日区政府对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了印发,要求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深入实施“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打造“红色供销·合作为农”服务品牌,推动全区供销社系统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为农服务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