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区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
会议时间:2020年8月21日
会议地点:区政府会议室
会议主持:区委副书记、区长张熙滨
会议议题:集体学习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研究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工作;
研究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研究城区学校建设进展工作;
审议《峄城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试行)》。
会议解读:
一、集体学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议指出,营商环境属于软环境范畴,国务院出台《条例》,充分说明国家对营商环境的重视,使软环境也有了硬性的约束,将有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会议要求,要研究透彻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明晰各项指标存在的短板和瓶颈制约因素,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细致程度,争取短时间内取得较大的起色和改变。要分解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指标。把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标准,进一步加强落实力度,精准发力,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二、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工作
会议指出,土壤污染治理和管理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有效的防治和治理、监管和控制措施,预防、治理、保护、管控等工作异常复杂和艰巨。
会议要求,对于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设立不同领域办公室,确保工作得到有效开展。要把《土壤污染防治法》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定期编发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简报,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研究,深入排查梳理工作空档,牢牢守住土壤污染防治底线,保证我区土壤安全。
三、审议《峄城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试行)》
经会议研究讨论,原则同意《峄城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试行)》,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抓好各行业领域监管工作,深入做好防汛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切实筑牢我区各项工作安全基础。
会议要求,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严格安全检查标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等处罚措施。要抓好防汛防台风应急准备工作,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压实防汛防台风责任链条,严防责任“真空”。要科学调配抢险救援队伍,前置应急物资,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抢早抢小。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区今后三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和总抓手,定期研究,全力推进实施,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
五、关于城区学校建设进展工作
会议指出,根据大班额化解工作要求,我区城区学校的化解压力依然严峻,各项建设项目急需推进。
会议要求,区教体局和区自然资源局要现场办公、认真研究,拿出具体可行的举措,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不断加强大班额化解工作力度。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