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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区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关于划定峄城区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解读

来源: 峄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01 时间: 2025-03-24


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进一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根据《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起草了《关于划定峄城区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现就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枣庄市养犬实行分区管理,养犬区域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进一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划定峄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二、起草依据

《办法》第三条:“本市养犬实行分区管理,养犬区域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管理区,并根据辖区管理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烈性犬名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办法》解读,对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划分进行了规定:“重点管理区主要涵盖枣庄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以及位于城市建成区以外但实施了城市化管理的区域,除此之外的其他区域,则统一划为一般管理区”。根据以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关于划定峄城区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草案)》。

三、起草过

区公安分局在区住建局提供的峄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峄城区城市发展现状,拟定《关于划定峄城区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草案)》,该《通告》在制定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与合理性方面均符合要求,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四、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进一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根据《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划定峄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重点管理区为“东至枣台路,西至206国道(含鹭鸣山庄),南至福兴路—仙坛路—承水东路,北至坛山东路—峄州路—西沿河路—206国道的区域”,一般管理区为除重点管理区外的其他区域。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




议题解读:区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关于《关于划定峄城区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3-24    来源:


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进一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根据《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起草了《关于划定峄城区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现就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枣庄市养犬实行分区管理,养犬区域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进一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划定峄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二、起草依据

《办法》第三条:“本市养犬实行分区管理,养犬区域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管理区,并根据辖区管理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烈性犬名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办法》解读,对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划分进行了规定:“重点管理区主要涵盖枣庄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以及位于城市建成区以外但实施了城市化管理的区域,除此之外的其他区域,则统一划为一般管理区”。根据以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关于划定峄城区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草案)》。

三、起草过

区公安分局在区住建局提供的峄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峄城区城市发展现状,拟定《关于划定峄城区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草案)》,该《通告》在制定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与合理性方面均符合要求,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四、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进一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根据《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划定峄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重点管理区为“东至枣台路,西至206国道(含鹭鸣山庄),南至福兴路—仙坛路—承水东路,北至坛山东路—峄州路—西沿河路—206国道的区域”,一般管理区为除重点管理区外的其他区域。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